新北市塔寮坑溪將加嚴放流水標準。 圖/摘自環保署網站 分享 facebook 新北市環保局今年2月修訂法規,從嚴限制塔寮坑溪及大安圳幹線放流水標準,本月起約半年內輔導各工廠改善,未來新設工廠須通過才能設置,現有工廠最晚3年內改善。依水汙染防治法規定,業者如果排放事業汙水所含有害物質超標,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20萬到500萬元罰款,必要時可加重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20萬到1500萬罰款,負責人或監督策畫人還能加重二分之一徒刑。全台11條中央列管河川中,以大漢溪銅汙染最嚴重,大漢溪的銅汙染有8成以上來自塔寮坑溪;大安圳除了銅汙染,也曾出現紅色、紫色溪水,讓人看了怵目驚心,環保局因而決定加嚴放流標準。以重金屬中的銅汙染為例,中央制訂的法規上限是每公升百萬分之0.03,但大漢溪下游水樣卻嚴重超標,特別是新海大橋一帶的水質含銅量偏高,2014年曾飆到百萬分之0.05。環保局表示,銅汙染經食物鏈,人們釣起攝取過量銅汙染物質的魚蝦,等於間接吃下銅汙染物,對人體有直接危害,「大漢溪浮洲橋到中興大橋近6年來被公告禁止捕撈魚蝦,可不只是生態復育的問題」。環保局公害稽查發言人孫忠偉說,中央已經體認到過去制定標準太寬鬆,除了促請修法,也希望地方制訂更嚴格的放流標準,完成修法前先保護民眾健康,這2條加嚴放流河川沿線有269家電鍍、印刷廠,是主要汙染源。他說,即使溪水紅到像國旗一樣也不會超過中央訂定標準,卻很容易引發民眾恐慌,偏偏看來可能無色無味的重金屬汙染危害較重,卻常被忽略。去年環保局稽查塔寮坑溪424次,告發68件;大安圳稽查328次,告發19件。環保局宣布銅汙染管制標準加嚴到百萬分之0.015,上月已召開說明會,本月起到10月輔導改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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